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流動度測定儀
說明
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流動度測定儀
是北京中科路達試驗儀器有限公司開發(fā)的檢測儀器,主要用于檢測中心與工程中,是同類產(chǎn)品中的產(chǎn)品之一。
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流動度測定儀
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流動度測定儀是依據(jù)《客運專線鐵路CRTSII型板式無砟軌道水泥乳化瀝青砂漿暫行技術(shù)條件》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試驗方法要求生產(chǎn),選用銅材,精密加工而成,內(nèi)外壁經(jīng)特殊處理圓滑光亮,并配有三角支架,能保障你的試驗準確,順利,輕松。
技術(shù)參數(shù): 上口直徑:152mm
下口直徑10mm
高度2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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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陽:
5 預拌砂漿貯存與拌和
5.1 濕拌砂漿貯存
5.1.1 施工現(xiàn)場宜配有密閉、不吸水的存放池,存放池數(shù)量應滿足砂漿品種、供貨量的要求。存放池使用前,應無雜物、無明水。存放池應有利于儲運、清洗和砂漿裝卸。砂漿裝卸時應有防雨措施。
5.1.2 濕拌砂漿運至現(xiàn)場后,不直接使用時,應貯存在存放池中。
5.1.3 濕拌砂漿應按品種、強度等級等分別存放,嚴禁混存混用,且先存先用。應在存放池旁醒目位置標明砂漿的品種、強度等級等。
5.1.4 濕拌砂漿在貯存及使用過程中嚴禁加水。砂漿存放過程中,如出現(xiàn)少量泌水現(xiàn)象,應在使用前人工再拌和均勻。存放池中的砂漿用完后,應立即清洗。
5.1.5 濕拌砂漿應在其凝結(jié)時間內(nèi)使用完畢。
5.1.6 濕拌砂漿貯存地點的氣溫宜在5℃~35℃,否則應采取保溫、隔熱措施。
5.2 干混砂漿貯存
5.2.1 散裝干混砂漿應按不同品種、批號貯存在筒倉中,筒倉應密閉,具有防雨、防潮、料位顯示、減少離析等功能。筒倉數(shù)量應滿足砂漿品種及用量的要求。應在筒倉外壁明顯位置標明砂漿的品種、類型、批號等內(nèi)容。筒倉應符合《干混砂漿散裝移動筒倉》SB/T 10461的要求。
5.2.2 設置在現(xiàn)場的筒倉應按筒倉使用要求安裝牢固。更換砂漿品種時,筒倉應清空。
5.2.3 袋裝干混砂漿在施工現(xiàn)場堆放時,宜采取隔潮措施,堆疊高度不宜過高。砂漿應按不同品種、批號等分別堆放,嚴禁混堆混用,且應先到先用。砂漿貯存過程中,應采取防雨、防潮、防曬、防揚塵等措施。貯存過程中,包裝袋不得破損。
5.2.4 超過貯存期的干混砂漿,應重新進行檢驗。檢驗結(jié)果符合《預拌砂漿》JG/T 230或其它相關(guān)標準的要求后方能使用。
5.2.5 散裝干混砂漿在貯存及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按附錄C的規(guī)定檢驗其均質(zhì)性,并應符合其要求。
5.3 干混砂漿拌和
5.3.1 干混砂漿使用時應按照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在現(xiàn)場加水或配套組分攪拌,除規(guī)定組分外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5.3.2 砂漿拌和用水應符合《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的要求。
5.3.3 干混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應確保砂漿攪拌均勻,并應符合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砂漿應隨用隨拌,一次攪拌量應在砂漿保塑時間或可操作時間內(nèi)用完。攪拌結(jié)束后應及時清洗攪拌設備。
5.3.4 砂漿拌合物在使用過程中,當出現(xiàn)少量泌水時,應人工拌和均勻。
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流動度測定儀
是北京中科路達試驗儀器有限公司的主打產(chǎn)品,質(zhì)量可靠,性能*,廣泛應用于各質(zhì)檢中心,大學院校,施工單位,歡迎選購北京中科路達試驗儀器有限公司的乳化瀝青與水泥適應性流動度測定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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